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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泗洪县公办学校教师招聘73人启事(第二次)

2016-07-28 16:40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016江苏泗洪县公办学校教师招聘73人启事(第二次)

  为适应现代化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泗洪县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教师(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的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见《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5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9)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 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 89890167);

  (10)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于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的,继续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实名入库、“黑名单”管理,并按规定将考生信息上报省、市人社部门及其人事考试机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中国泗洪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岗位简介表、体检标准、考察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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