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泗洪县公办学校教师招聘73人启事(第二次)(3)
(八)公示
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按具体聘用单位)在中国泗洪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凭考生签字确认的《选岗定岗确认单》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全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内,须到乡镇学校交流任教一定年限。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定岗、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泗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27—86239269、8630809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4353881;
监督电话:
0527—86228940(县教育局监察室)
0527—80829609(县人社局监察室)
2016年泗洪县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洪县教育局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