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9人公告(2)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1日08:30—8月12日14:00。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8月11日08:30—8月12日16:00。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6年8月11日08:30—8月12日17: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6年8月24日09:00—8月27日09:00。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详细事项请考生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ks.cn)查询。
4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免笔试的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免笔试岗位如果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时,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笔试加试并按1:5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一)笔试
时间:2016年8月27日09:00—10:30(90分钟)。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进行加试的岗位,面试资格人选按笔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根据各招聘部门行业、专业及岗位需求采用不同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其中2016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免笔试的岗位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体检由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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