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省果洛州藏医院考核招聘民间藏医公告(2)
七、体检、政治审查和聘用
(一)体检、政治审查人选根据报考岗位达到1:3比例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择优等额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中择优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考核成绩中藏医临床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空缺岗位需要递补人员的,按该岗位参加考试人员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政治审查工作由州主管部门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体检工作及标准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在体检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或其他违反体检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按考试人员考核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时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传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根据考核、体检、政治审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如有异议的,进行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或调查线索,一经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填写《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试用期满,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在体检、政治审查、公示期间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今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八、考核招聘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纪检监督人员全程监督,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巡视指导。
九、其它事项
(一)在考核招聘过程中,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凡不按时限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和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核招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回避的情形是:用人单位负责人、考官及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的,应当回避;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命题人员、考官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有关要求,严守保密纪律,违者从严处理,严肃追责。命题、考核环节要有纪检监督人员全程监督。
(四)对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有严重违反人事考试制度的其他情形的应当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现场资格审查、实地考察、命题、面试等环节要全程录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程指导监督。
(六)公开考核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了解考核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十、咨询电话:
果洛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975-8382475;
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5-8384835,8358116。
果洛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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