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年新疆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至8月31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6年新疆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结合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2、在新疆服务满8个月以上(含8个月)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
(四)岗位基本条件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 财会类、金融专业;
3、 30周岁及以下;
4、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具体招聘岗位的学历及其他条件见《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 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员;
2、 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按照竞争择优的方法,划定分数线进入下一阶段。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地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 发布招聘信息
信息发布时间:2016年 8月 16 日至 8 月31 日。
《招聘简章》、《岗位表》通过管理中心门户网(网址:www.btgjj.com.cn)和兵团人事人才网(网址:www.xbrs.gov.cn)向社会发布。
(二) 招聘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4张。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报名时填写《2016年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考试报名表》)。考生要在《考试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通畅的联系电话。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南疆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2: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1、报名时间
2016年 8月 16 日至 8 月31 日。
2、报名地点
管理中心招聘地的分支机构直接报名(招聘地的分支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附后)。
3、资格审查
管理中心招聘地的分支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报管理中心统一复核并备案。
4、发放准考证
报名确认后的考生,由管理中心统一发放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