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地点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
考试内容以会计专业为主(会计基础知识),其中:会计专业占70% ;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占30%,笔试均为汉语试卷。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直接到管理中心门户网查阅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笔试成绩达到分数线者按照岗位职数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程序;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天公布。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根据招聘计划按岗位职数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依次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南疆考生根据具体情况降低分数线,合格线为50分)。
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在兵团管理中心门户网(www.btgjj.com.cn)公布。
(四) 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管理中心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有:肝功、心电图、胸透、视力、听力、血压、B超、五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核由管理中心组织,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和考核有一项不合格的,在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 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在管理中心门户网、兵团人事人才网上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结论、拟聘职位等,如有公示不合格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考核后依次递补。
(六) 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监督
兵团人社局、建设局等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用人单位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原则和招聘规定。对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考生,视情节严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回避
在招聘过程中,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进行回避。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详见《2016年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
以上事项如有变动,将在管理中心门户网(www.btgjj.com.cn)、招聘地分支机构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本《实施方案》由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1--2326089
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