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省思南县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公告(112人)
为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做好2016年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6〕21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12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6年思南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3名工作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6贵州省思南县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公告(112人)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思南县事业单位招考聘用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思南县2016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33人。其中:乡镇事业单位344人,县直事业单位89人。招聘单位、职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思南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及招聘职(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身体素质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8年9月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村干部”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9月6日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基层项目职位的,须为市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我县服务或我县户籍(生源)人员在外县服务满两年(2016年9月6日止)且考核均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5.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思部队随军家属的,户籍或生源地为思南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毕业后到部队服兵役(或大学期间服兵役后继续完成学业毕业)且期满退役的士兵和驻思南县所在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报考;
6.定向招聘“幼教志愿者”的,须为“思南县正式招募聘用一学年(2016年9月6日止)及以上的“山村幼儿园”、“希望童园”幼教志愿者(以上人员统称“幼教志愿者”)且符合其它报考条件;
7.定向招聘思南县“村干部”的,须为本县在职且任职满三年及以上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
8.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9.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10.其它条件详见《思南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截止2016年9月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