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招考103人公告(2)
四、报名
本次招聘岗位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9月5日9:00时至9月9日24:00时期间登录“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http://rsj.cqcs.gov.cn/),点击 “第三季度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时,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机关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 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
本次网上报名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6年9月12日18:00时前进行修改。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三) 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16年9月16日24: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2科每人100元),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 打印报名信息表
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五) 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六) 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21日9:00时起至9月23日12:00时登录“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笔试
(一) 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其中卫生类岗位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7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附件1。每科分值100分,总分为200分。
(二) 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上午8:30-12:00时。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 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等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29日9:00时后登录“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同时,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