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招考103人公告(3)
六、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按面试比例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一)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0月11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面试资格复审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长寿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二) 所需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类资格、等级证书;网上报名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长寿区2016年第三季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附件4);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面试资格复审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本次面试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按下列要求进行面试:
(一) 面试比例及面试人员确定
长寿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街镇环保所招聘岗位面试比例按1:2确定,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面试比例按1:3确定。
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进入面试的成绩需达到同一考试科目其他岗位进入面试考生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 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于2016年10月12日上午10:00时后在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三) 面试方式和分值
1.报考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日报社、长寿区广播电视台、长寿区文化馆、长寿区国土房管局招聘岗位,采用实作加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实作占面试成绩的80%,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
2.报考长寿区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采用结构化方式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总成绩10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面试候考室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材料送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八、考试总成绩的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并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九、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同一招聘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分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精神,结合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在同一招聘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