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大纲(14)
4.不违背社会公德原则
5.不违背计划生育原则
(三)收养关系的成立
1.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条件
一般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特殊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2.收养关系成立的形式条件
(四)收养的效力
1.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律效力
收养的拟制效力;收养的解消效力。
2.收养行为的无效
收养无效的原因;确认收养无效的程序及收养无效的法律后果。
(五)收养关系的解除
1.收养关系解除的方式
协议解除;诉讼解除。
2.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
人身关系上的效力;财产关系上的效力
第六部分 继承权
一、继承权概述
(一)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
(二)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2.继承权平等原则
3.养老育幼、互助互济原则
4.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原则
(三)遗产的概念与范围
(四)继承权的接受、放弃与丧失
二、法定继承
(一)法定继承的概念与特征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顺序
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