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招聘15名消防文员公告(2)
(三)考试安排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23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宁夏消防总队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公布名单请关注宁夏消防总队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公众微信号,以及智联招聘等社会招聘网站。
1、理论测试
由武警宁夏消防总队组织理论测试,测试方法为计算机上机考核,理论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下一阶段体能测试。考试时间、地点将统一通知。
2、体能测试。由武警宁夏消防总队组织体能测试,立定跳远、俯卧撑(仰卧起坐)和中长跑(男1500米,女800米)等3个项目。
3、面试
由武警宁夏消防总队组织面试,面试依据体能测试和理论测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1:4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理论成绩占40%,体能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具体时间及地点将统一通知。
(四)确定聘用人员
由宁夏消防总队组织体检,依据理论、体能、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为保证录用的消防文员素质,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按招聘条件中优先次序确定体检人选。
消防文员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在面试入围人员中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次日起2天内本人可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有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公示
拟录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与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应聘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二)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待遇按照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薪资标准实行定级工资和工龄工资,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保。服装由用人单位统一发放,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实行月度绩效考核,根据制度规定实行奖惩。
(三)聘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可以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五、本简章由宁夏公安消防总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