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招聘小学教师公告(120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不断充实教师力量,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报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现就大同市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有关事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2016年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原则,阳光招考、科学招考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招聘岗位及计划:小学教师120名,其中,语文教师40名,数学教师30名,体育教师30名,音乐教师10名,美术教师10名。各学科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大同市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表》(附后)。
2、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聘用后,成为正式在编教师,享受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且有一定的教学组织管理能力。
3、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且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4、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
所学专业是指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学位证及其他证件不作为认定所学专业的依据。
研究生所学专业如与报考学科专业要求不符的,可按本科所学专业报考。
各学科的相同专业见《大同市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专业参照目录》(附后),如所学专业不在参照目录所列范围,不能报考。
(二)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报考条件
1、按照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晋人社厅发[2016]21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公开招聘政策,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少于40%的招聘岗位,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本次招聘设置服务城区的“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48名。其中,语文教师16名,数学教师12名,体育教师12名,音乐教师4名,美术教师4名。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① 参加大同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 且服务城区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②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且服务城区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转成在编公办教师的人员;
③ 参加大同市 “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城区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④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且服务城区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⑤ 常住户口为大同市城区户籍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大学毕业后或在大学就读期间入伍的)。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要求。
4、“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不达比例要求的,相应计划名额纳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