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招聘小学教师公告(120人)(4)
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业务水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再行复查。
考核考察须填写《大同市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考核考察表》,考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确定岗位
本次招聘 “按学科类别设置招聘计划,高分考生优先选择岗位”的办法。即:经考试、体检、考核入围拟聘用人选的考生,按各学科考试总成绩排序,高分者优先选择具体应聘岗位。
(九)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考察合格并明确具体应聘岗位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清,以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为稳定教师队伍,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录用,5年内不能流动,最低服务年限5年。
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并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聘用人员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核、公示环节出现的名额空缺均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工作纪律,严明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和查处招聘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招聘工作秉承“阳光招聘、诚信考试”的招考宗旨,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本方案由大同市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另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2-5209151
监督电话:0352-5209263
附件:1、大同市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表.xls
2、大同市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考专业参照 目录.xls
大同市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
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