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乌苏市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安协警134人公告
2016年新疆乌苏市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安协警134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2日— 10月16日(周末不休息)。请务必到人事网站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缴费。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6年新疆乌苏市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安协警134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治安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各类违法犯罪的发生,确保全市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安协警。
一、招聘名额及待遇
此次招聘人数为134名。工资待遇按照现行公安协警相关标准执行。公安部门提供食宿、发放服装。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自愿从事公安协警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二)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前科。
(三)此次公开招聘仅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01日至1998年10月01日期间出生),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双眼单裸视力在4.7(含)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等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曾参加过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9、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犯罪活动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
10、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非法组织的成员的;
11、从事过协警工作,被公安机关辞退的;从事过协警工作,自主申请辞职两年内的;
12、其他不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2日— 10月16日(周末不休息)。请务必到人事网站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缴费。
报名地点: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大厅。
报名人员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相关证明、(以上证件复印件各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005〕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其他费用按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