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省张掖市直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40名公告(2)
四、遴选方式
遴选工作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采取笔试、面试、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和考察考核工作由各遴选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结束以后,分职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遴选人数1: 2-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职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遴选人数1:2-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优先。
考试安排。笔试时间为2016年11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在报名地点领取)。面试时间由各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遴选工作于2016年12月底前结束。
考察考核。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胜任本岗位的能力及工作经历和实绩,同时审查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凡发现人员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上弄虚作假,伪造档案或档案材料涂改严重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确定拟遴选人员
(一)会议研究。遴选主管部门召开党组(党委、行政)会议,听取考察情况。综合考察人选情况后,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确定拟遴选人员。
(二)体检公示。对各职位确定的拟遴选人员按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遴选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遴选主管部门通过一定方式在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各遴选部门将遴选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后,公布遴选结果。
对拟遴选人员进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指导下进行,按照遴选分工,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笔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各遴选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本部门面试、考察等相关工作,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相关信息要及时通过网站或其它形式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遴选各环节出现违纪违规和工作失误等相关问题,一经查实,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遴选结果无效,并严肃追究遴选相关部门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查询网址:张掖党建网 张掖市人社局网
监督电话:市纪委、市监察局:(0936)12388 市委组织部:(0936)1238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6)836010
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