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事业单位四川美术学院招聘博士人才公告(54人)(2)
六、报名
应聘人员可以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的一个或多个进行报名,按选择岗位优先顺序竞争,学校可根据应聘情况结合实际进行岗位调剂。
报名截止时间为:此招聘信息至2017年6月30日有效,第一阶段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
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四川美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自己的个人简历、20页以内的自我介绍PPT(PPT材料内容需包括应聘者主要学习、工作经历及教学、科研、创作成果情况),以“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学位+姓名+应聘院系+应聘专业”命名文件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应聘院系投寄应聘材料。
七、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院系在收到应聘者简历后,结合具体招聘岗位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学科方向、工作经历等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于经院系审核通过的博士应聘人员,相关应聘材料要及时报送学校人事处。
(二)初审
人事处在收到院系推荐应聘材料后,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凡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其进入考核程序。
(三)考核及拟进人选确定
1.专业能力考核
由学校人事处、科研处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和相关学科专业专家,通过现场答辩形式对应聘博士创作、科研成果进行审核、评议和评分。
2.试讲
由人事处、教务处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组织应聘人员进行教学试讲。
3.计分办法
(1)教师岗位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50%+试讲成绩×50%。
(2)科研岗位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60%+试讲成绩×40%。
4.综合审议
校长办公会对通过学校考核的应聘人员学术经历、教学能力、创作科研水平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研究确定拟进人选。
八、体检
由校长办公会确定的拟进人选由四川美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九、考察
四川美术学院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等情况统一组织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