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事业单位四川美术学院招聘博士人才公告(54人)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予以发布。
2016年重庆市事业单位四川美术学院招聘博士人才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人。
具体岗位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见《四川美术学院2016年度博士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此次招聘面向国内外,凡是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博士人员均可报名。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博士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五)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2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特殊紧缺人才或者特别优秀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五、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如下:①应聘人员向应聘院系提交相关应聘材料,投寄邮箱见附件1联系方式栏→②资格审核→③初选、考核与试讲→④体检→⑤考察→⑥学校审核→⑦公示→⑧签订就业协议→⑨报到、办理入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