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医科大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85名)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16年重庆医科大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
(二)坚持编制控制、工作急需、专业对口、学缘优化的原则。
(三)坚持以学科建设为中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优化结构为目标,体现充实基础学科和薄弱学科,支持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加强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今年学校拟招聘工作人员85名,具体见《重庆医科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思想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技能,外语基础好。
(三)专业基础、临床技能、教学试讲或相关的岗位能力考核合格。
(四)学历及职称要求。具体见附件岗位一览表。岗位一览表中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均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并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应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学术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助理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学位,或符合渝府发[2009]58号文件规定的人才。
(五)论著要求
1.科学学位博士应在国外SCI论文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著;专业学位博士应在SCI论文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著;社会科学类博士,以及应聘辅导员岗位、综合管理岗位的自然科学博士应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须在本学科一级学术期刊发表。
2.科学学位硕士应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期刊发表学术论著2篇,或在SCI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著;专业学位硕士应在CSCD期刊发表学术论著2篇,其中1篇在CSCD核心库期刊发表;社会科学类硕士应在中文核心(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上发表学术论著1篇。
3.七年制学生完成了规定的学历教育,达到授位的条件,并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著。
以上论著均要求以唯一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带头人除外。
(六)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学术带头人50周岁及以下。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一天。
优秀的海外留学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