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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市梁平县赴高校招聘87名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4)

2016-11-23 17:28  |  重庆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待遇按照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经审批同意的聘用人员,须在梁平服务至少5年(在用人单位不少于2年)方能流动,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相应从业资格证书或发现其他不适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梁平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53224012

  梁平县教育委员会,联系电话:53239922

  附件:

  1.梁平县2016年下半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梁平县2016年下半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文章来源:http://www.shiyebian.net/xinxi/175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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