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博乐市社会招聘巡逻防控人员215人公告
2016年新疆博乐市社会招聘巡逻防控人员215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7日,笔试时间定为2016年12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务必到人事网站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缴费。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6年新疆博乐市社会招聘巡逻防控人员215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维稳力量。经市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博乐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逻防控人员215人。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人数:215人(具体见岗位职位表);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近3年来,曾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被取消资格的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截止2016年12月5日,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和试用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户籍不限;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岁以下;
6、职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博乐市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逻防控人员职位表》。
《招聘简章》、《职位表》、《政审表》及《报名表》,通过博乐市政务网、双湖网、平安博乐微信平台公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7日
2、报名地点:博州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北京路与建国路十字路口处西南方向)。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资格审查以及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6.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寸免冠照片3张、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表》、《政审表》。
7.报名费:15元 考试费:40元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按招聘职位实际报考人数进行,体能测评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执行。
2、体能测试科目:男子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俯卧撑(25岁及以下测试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女子为800米跑、10米*4往返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3、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完后领取笔试准考证。
体能测评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体能测试成绩于12月11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