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省庆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8名公告(第三期)
2016年甘肃省庆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8名公告(第三期)已经公布,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时间为12月6日-8日,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务必到人事网站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缴费。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6年甘肃省庆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8名公告(第三期)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为市城市燃气管理办等7个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完全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人员;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时间为12月6日-8日,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岗位专业设置,参照《关于印发<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321号)执行。报名地点及所需资料详见附表。
报名工作结束后,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审查,审查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实行百分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参加笔试、面试的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本岗位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是否开考,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决定,如不同意开考,则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如同意开考,报考人员单次考试最低控制分数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确定
应试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7: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笔试、面试和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