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师范大学事业单位招聘博士人才公告(100人)
重庆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文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师范大学,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博士高层次人才。
2017年重庆师范大学招聘博士人才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和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100人,具体岗位、相应条件等详细情况见《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获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人格修养。勤奋务实,敏而好学,乐于奉献,有事业心、责任感。
(二)学历要求与知识能力条件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有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知识储备、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1.教学科研岗
(1)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学习成绩优秀。
(2)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有良好的教学方法、教学技巧和教学效果。
(3)对本专业学术前沿动态有较准确的把握,有较丰富的学术成果和一定的学术成就,学术潜力较大。
2. 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
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较高的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水平。
(三)身体条件match
身心健康,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体检办法见本简章相关内容)。
(四)年龄、履历等其他条件
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原则上须在50周岁及以下;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原则上须在4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一天(即2016年11月30日)。岗位条件有特别规定的按《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相关要求执行。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和其他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