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招聘高中教师30名公告
根据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乡宁县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核准申请的批复(临人社函[2016]311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招聘高中教师30名公告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为乡宁县第一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教师。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计划(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2.工作经历、年龄、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报名开始日为截止日期。
3.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类类同。
4.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乡宁县人才市场(县政府东三排)。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4.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第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其他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在职人员,属企业的由原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