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邯郸魏县招聘教师公告(126人)(3)
(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领取准考证,没有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经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县教师招聘考试,情节严重的,按照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规定处理;
(四)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魏县党政网公布相关的工作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魏县党政网。同时,要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招聘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310—3531201(魏县人社局录用考核任免股)
0310—5201536(魏县教育局人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