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昌吉州委党校面向全疆选调教师3人公告
2016年新疆昌吉州委党校面向全疆选调教师3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2日—2017年1月5日。参加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审查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请务必到人事网站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缴费。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6年新疆昌吉州委党校面向全疆选调教师3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及科研资政的能力,根据昌吉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疆公开选调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计划
(一)选调范围
全疆党校系统内、全疆大中专院校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事业编教师。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教师3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国家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和工作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16年12月22日。
(二)其他条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2、专业为哲学类(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经济学类(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专业)、法学类(法学、政治学、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社会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3、具有党校教师应具备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公开选调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选调规定条件的人员,将个人基本信息按要求填入《报名申请表》发送至党校电子信箱,邮箱地址为16107663@QQ.com,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务必来电确认。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2日—2017年1月5日。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昌吉州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凡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名者年龄、学历、学位等情况。
3、参加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审查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