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昌吉州委党校面向全疆选调教师3人公告(2)
(二)面试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凡符合选调职位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进入面试。
2、面试由昌吉州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州组织、人社部门届时参与指导和监督(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办法另行通知)。
(三)试讲
1、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70%。试讲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人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参加试讲。试讲内容为报考专业有关内容,题目自定。讲授时间为45分钟(试讲地点、时间及相关办法另行通知)。
2、昌吉州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成选调试讲评议组主持试讲工作。
3、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若少于10人或第一名总成绩低于90分时,取消相应职位的选调计划。
(四)体检
根据面试、试讲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昌吉州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则不受1:2比例限制一并进入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拟选调者书面申请,由昌吉州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三甲医院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拟选调者承担。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昌吉州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考核。如考核出现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考核工作结束后,须按自治州公开选调工作有关规定形成选调职位的综合考核材料及被考核人员的单行考核材料,并按相关程序依次上报,办理相关手续。
四、选调工作的组织和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由昌吉州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邀请州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州组织、人社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
五、联系电话
范欣:2342911、13565306608
刘晓霞:2345342、15309944869
邮箱:16107663@QQ.com
后续有关选调信息请及时关注西部庭州网和昌吉党建网,其他未明事项由昌吉州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昌吉州委党校
2016年12月22日
以上就是2016年新疆昌吉州委党校面向全疆选调教师3人公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2日—2017年1月5日。参加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审查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