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连云港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40名简章(2)
(三)考察
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入围选调生考察但未入选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人员。入围选调生面试但未进入考察的,由市选聘办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此类选聘计划数剩余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通过驻村实习村官计划选聘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驻村实习,一般为1个月左右。驻村实习工作结束后,对驻村实习中表现优秀、本人愿意、基层需要、群众认可的优秀毕业生,根据省选聘办统一安排,市选聘办深入高校,采取与院系党组织负责人、辅导员及同学个别谈话、查阅学生档案等方式,考察了解毕业生思想政治素质、在校实际表现及到村任职志向等,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1、体检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拟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3、因考察、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选将在连云港党建网、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等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市选聘办会同各县(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其他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不报到,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本简章由连云港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选聘工作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东海县选聘办:0518-87221608
灌云县选聘办:0518-88832466
灌南县选聘办:0518-83968203
赣榆区选聘办:0518-86223210
市开发区选聘办:0518-85882150
徐圩新区选聘办:0518-82256003
连云港市选聘办:0518-85804289
监督举报电话:0518-12380
连云港市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