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德州市德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14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17年德城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4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2017年德州市德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14人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7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7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已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在德城区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岗位的,实行定向招聘;根据鲁发〔2011〕7号文件规定,对在德城区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凡于2013年9月前以大学生身份从德城区入伍且正常服役期满并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以及以上学历者),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职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1月17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7日9:00-1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1月17日11:00-1月22日16:00
报名网址:http://rsj.dcq.gov.cn(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1月17日11:00-1月22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1月17日11:00-1月2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3月15日14:00-3月19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