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
2017年江苏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规定,本次江苏公安边防考试共接收20人,其中本科14人、公安专科6人,男生18人、女生2人。
2017年江苏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
一、部队基本情况
江苏省公安边防总队(亦称武警江苏省边防总队)是受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直接领导管理,同时接受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指挥的一支公安现役部队,具有公安性、军事性、涉外性的工作特点,主要担负着维护全省沿海地区的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船舶渔船民管理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等公安边防保卫任务。总队下辖边防支队、边防检查站、训练基地等单位,主要分布在对外开放的江港、海港、空港以及江苏沿海地区。
近年来,江苏省公安边防部队在上级党委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公安工作全局,牢记根本宗旨,服务人民群众,忠诚履行职责,有效维护了边防辖区和开放口岸的安全稳定,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了力量。有志于保卫祖国、献身边防的莘莘学子,我们热切期待与你携手共创祖国公安边防事业的新辉煌!
二、接收条件
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择优接收。具体条件是:
(一)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保卫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具体按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
(二)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7年6月毕业)。以进入国家“211工程”、“985”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入警后具有胜任本职工作所必需的理论水平、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组织指挥能力。
(四)大专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即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即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五)接收对象必须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卫 [2015]904 号)。
(六)必须通过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的接收地方院校毕业生入警考试和总队组织的面试、心理测查、体能测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考试、测试地点在南京市)。
(七)志愿入伍后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服从组织分配。
(八)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接收:
1、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英烈子女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
2、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
3、具有篮球、乒乓球等体育特长以及表演、主持等文艺特长的毕业生;
4、参加过省部级或全国性各种比赛并获奖的;
5、品学兼优、体魄健壮、有管理素质潜力且适合到部队基层指挥岗位工作的。
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往届生、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大专起点本科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他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