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2)
三、接收计划
共接收20人,其中本科14人、公安专科6人,男生18人、女生2人。具体为:
1、法学6人:法学3人、治安学1人、公安情报学1人、边防管理1人。
2、文学5人:汉语言文学1人、英语1人、日语1人、朝鲜语1人、广播电视新闻学1人。
3、工学2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人、土木工程1人。
4、管理学1人:会计学1人。
5、公安专科6人:侦查1人、治安管理1人、公共安全管理1人、信息网络安全监察1人、警察指挥与战术1人、刑事技术1人。
四、接收程序及时限
接收工作包括以下程序(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正式通知为准):
(一)宣传动员与报名(2017年1月20日前)。
(二)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即笔试,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面试、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心理测查(2017年2月)。
(三)政治审查(2017年4月至5月)。
(四)草签就业协议(2017年5月至7月上旬)。
(五)档案复审(2017年7月中旬至8月初)。
(六)办理接收手续、报到,参加入伍集训(2017年8月下旬)。
五、入警待遇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入伍手续在培训合格后办理,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入伍时间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由有任免权限的单位下达任职授衔命令。
在首次评授警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
公安现役部队(除院校、医院等)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年。
六、注意事项
(一)公安边防部队使用统一的接收工作网络平台,地址为www.gabfzs.com,符合接收条件并志愿入警者,请登录平台,根据提示在报名时限内完成网上实名注册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1月20日。请与招生简章指定联系人接洽报名和咨询事宜,请勿轻信其他形式的招录报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注:报名界面需上传个人一寸相片、新生录取名册扫描件(需加盖档案馆或学生处印章)、成绩单扫描件(截至目前的所有科目,加盖教务处印章)、身份证扫描件,未上传相关资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凡与接收计划专业不符(含相近专业)、不符合接收条件或报名信息资料不全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三)接收对象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报名到完成首次任职授衔前实行全程筛选淘汰。通过初审确定参加考试的人员可通过“接收工作平台”查询,不再另行通知。凡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不再专门通知。对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不合格者,以及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均予以淘汰。与总队签订接收协议后,在入警培训过程中本人强烈要求终止协议的,总队将在收取违约人的违约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撤销其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
(四)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含边防、消防、警卫、海警等)范围内限报一个总队级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考试、面试等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辅导班,报名人员可参照地方公务员考试做好相关准备。
(六)联系人:陈警官,联系电话:025-86361251、18651611911(工作时间可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