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8人公告
2017年新疆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8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2月27日—3月5日(双休日不休息),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地点为准。请务必到人事网站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缴费。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7年新疆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8人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印发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部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简章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7〕2号)以及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监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在克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2017年克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其中:阿图什市公安消防大队招聘3人、乌恰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2人、阿克陶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1人、阿合奇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2人。
一、招聘工作基本情况
此次招聘的公安消防文员属于地方全额事业编制,隶属于克州公安消防支队管理。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克州公安消防支队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17年克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着眼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消防文员队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规定程序,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
4、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公务员或其它事业单位考试录取的人员;
5、笃信宗教、多次参加宗教组织活动或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系“法轮功”、对社会有危害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6、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考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