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衡阳高新区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公告(3)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五、监督电话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4-8866630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4-2896686
衡阳高新区管委会纪工委: 0734-8855572
衡阳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0734-8576216
本方案由衡阳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2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hygx.gov.cn/gxxw/tzgg/201702/t20170221_9735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