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市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应届生49人公告
本文是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
(三)所学专业符合《一览表》要求;
(四)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
2017年3月10日上午8:30-12:00,参加2017年重庆春季医药卫生人才大型交流会(重庆汇博人才市场,具体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天宫大道100号附32号---轻轨3号线狮子坪站旁),并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下午2:30报考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考核。
2017年3月11日上午 9:00-10:30,织报考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本科学历毕业生笔试,下午2:30面试。
考试考核地点:百业兴大厦21楼(重庆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附1号)
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核、笔试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报名及初审
1.报名。凡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填写并打印《云阳县公开招聘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自荐书,本科学历毕业生还需提供《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就业推荐表》)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 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到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有: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研究生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原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②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③《报名登记表》各一份,④本科学历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一份。
2.资格审查及初选。根据《简章》规定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了解考生的各类情况。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