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50人公告
为充实我市教师队伍,确保我市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我市教师编制、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50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定校、定岗”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编制性质
计划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0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招聘高中教师50名,初中教师59名,小学教师38名,幼儿教师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3、报考幼师岗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普通话等级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和幼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要求。
(二)其他条件
1、报考高中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涟源一中:化学、生物实验员岗位须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岗位须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批大学本科(以现学校国家承认的批次为准)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其他高中:须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研究生不限师范类专业。
(2)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2、报考初中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长郡蓝田中学和蓝溪学校音乐和体育岗位须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岗位须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初中学校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报考小学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