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重庆市开州区公开遴选城区单位工作人员简章(104人)(3)
六、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察和报考资格条件复审情况,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确定为拟遴选人员。
考生的笔试成绩、加分成绩、面试成绩以及与遴选有关的其它事宜,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和发布。
七、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被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任(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遴选转任(调动)人员须在遴选单位至少服务满2年(含遴选试用期)才能申请流动。
根据公务员(参公人员)非领导职务职数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遴选转任(调动)人员须根据遴选调入单位的公务员(参公人员)非领导职务职数核定情况,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及使用情况及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重新确定遴选调入人员的非领导职务或岗位等级。
本次遴选各环节若出现缺额情形,一律不予递补。
八、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提供虚假资料、开具虚假证明等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单位或个人,将移交有关部门按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2388(区纪委)
咨询电话:52218233(区委组织部)
52218882(区人力社保局)
附件:点击下载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城区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含附件1-5).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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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州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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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
【文章来源】http://www.kxhrss.gov.cn/anndisplay.asp?id=2669&class=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