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南昌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43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南昌市2017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2017年江西南昌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43人公告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系列全会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17年9月30日及以前毕业的,且同时取得岗位所需毕业(学位)证书的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学历要求中专、专科(中、高职)的岗位面向江西户籍或生源招聘,研究生或“985”高校毕业生不限。江西户籍是指2017年4月25日为江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江西户籍,江西生源是指在江西参加高考的考生或江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2017年毕业生。
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的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的,也须2017年9月底及以前研究生毕业。
定向招考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须为江西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等基层项目人员,户籍或生源不限。基层项目人员是指由我省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是2017年9月30日。
符合岗位其它条件,学历层次高于岗位要求学历的,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共有443个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各项纪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工作经历。三年及以上工作(本专业工作)经历,指2014年及以前毕业从事工作(本专业工作)二周年及以上;五年及以上工作(本专业工作)经历,指2012年及以前毕业从事工作(本专业工作)四周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4月25日。
7、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年满18周岁,指1999年4月25日(含)前出生;25周岁以下指1991年4月25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6年4月25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1年4月25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南昌市2017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于4月25日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nc.gov.cn)、南昌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1.jxpta.com)网站上发布。其它后续公告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nc.gov.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