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湖南株洲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
2017湖南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公告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招聘单位网站。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株洲市财政局PPP(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招聘工作人员3人;株洲市财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4人,具体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1。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政治可靠,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
4.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无违法违纪行为。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发布信息渠道
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财政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25日—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株洲市财政局一楼。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455号。
(四)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如实填写,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资格证、职称证等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提供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资格审查及考试
由市财政局根据公告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
(一)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二)笔试内容:分两部分进行,一部分是综合知识测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另一部分是专业知识测试,不同岗位分别制题目,文秘岗位主要是文字综合能力测试;财政业务岗位主要是财政、会计、金融、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测试;工程造价管理岗位主要是工程造价管理等专业知识测试;水利工程管理岗位主要是水利工程管理等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测试分值各占50%。
(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