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咸宁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44名工作人员公告(2)
6、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本次招考对“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7年7月31日,“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5分(报名时没有提供《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加分申请表》的,视为放弃加分)。“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五、资格复审
1、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也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相关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中若出现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弃权面试的考生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区公务员局。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考试费50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咸安区人民政府网上通知为准。
六、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测量考生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反应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与经验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数比例未达到3:1的岗位原则上予以取消或核减。
面试公告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和用人单位向所有参加面试考生进行确认通知,已确认参加面试考生临时弃权导致比例达不到3:1的,为保障其他考生权益,面试正常进行。面试人数与岗位数1:1的,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同一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七、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八、体检、考核
(一)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如遇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如仍并列,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再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由区公务员局组织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由区公务员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可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因公示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成绩依次递补(须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到各基层监管所,并与基层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协议,办理编制计划等有关手续,对不服从组织安排和逾期7个工作日不及时办理聘用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作为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考工作的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十二、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事宜(如成绩查询、面试公告、公示等)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告,请考生随时留意网上信息。
咨询电话:区公务员局:0715—8328247
监督举报电话:0715—8322038
附件1:《2017年咸安区食药监局基层监管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咸安区公务员局
2017年5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xianan.gov.cn/page425?article_id=1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