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杭州余杭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76人公告(3)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系统”、余杭人才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从聘用之日起3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予以解聘。
九、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杭州市余杭区各类人事考试。
各阶段有关注意事项,请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或联系招聘单位(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请见“招聘需求计划表”)。
联系电话: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71-89277109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86153017
网络、网银技术支持电话:0571-22811906
本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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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笔试科目对照表
2、2017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问答
3、2017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需求计划表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