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市荣昌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106人)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重庆市荣昌区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10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教育事业单位人员103名;其他事业单位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件1:《重庆市荣昌区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96名);附件2:《重庆市荣昌区2017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7名);附件3:《重庆市荣昌区2017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3名)。以下均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的前一日);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截止在报名前,按照岗位条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放宽到2017年7月31日前);
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9.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7年上半年修订)》(附件5)。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在确定面试、体检、考察对象时,按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作岗位间调剂。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一览表》中附件1、附件2所列岗位报名地点:荣昌区教育委员会(荣昌区昌元街道宝城路1段196号),咨询电话:023-46773691;
《一览表》中附件3所列岗位报名地点:荣昌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科(荣昌区昌州街道昌州大道中段75号508室),咨询电话:023-46773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