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告(103人)
根据国家、省和曲靖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7〕36号)文件要求,结合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岗教师103名(含已签订了就业协议的2017届部属12位免费师范毕业生),现将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告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未就过业(持有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且该证件上未被任何单位录聘用或未派往任何具体的企事业单位,以下同)人员(详见《曲靖市麒麟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所有招聘岗位只笔试,不面试。
与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及下属学校签订了就业协议的2017届部属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后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等后续招聘程序。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学科、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曲靖市麒麟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注:1、曲靖市麒麟区第一中学、曲靖市麒麟区第七中学、曲靖市麒麟区第九中学、曲靖市麒麟区第十一中学所设岗位只允许已经和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及下属相应学校签订了就业协议的2017届部属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2、城区学校麒麟区三中、麒麟区五中、麒麟区六中所设岗位仅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报考)。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麒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l.gov.cn)(以下称规定网站)及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公示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 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农村基层“四项服务”人员可以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17年毕业生除外)。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