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招聘教师240名公告(3)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区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核后由区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应在北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czbeihu.gov.cn/jyj)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17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5.实行诚信考试。建立全市统一的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聘机关报告,并终止在我市(含县市区)参加考试的行为。对已公示拟录用或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7年、2018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将追究其举报人责任,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并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7年、2018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
7.面试后,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以依次递补一次;永春中心学校、芙蓉中心学校、大塘中心学校、南溪中心学校可以进行第二次递补。
8.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考务咨询、技术支持:0735-2121072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电话:0735-2121071。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北湖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7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湖区教育局
2017年6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rsks.czs.gov.cn//files/html/output/tzgg/xxgb/sydwxpxdks/content6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