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福州台江区属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
2017福建福州台江区属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
根据《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榕人综〔2011〕100号)相关规定。台江区区属卫计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职位为台江区属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计系统10个单位共计划招聘31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17年台江区属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可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8月10日至1999年8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6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8月10日前取得(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推迟至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7年8月10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招聘单位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以2017年8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六)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15年、2016年、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2017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八)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岗位。
(九)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十一)招考职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开考,该职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达不到规定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经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报区公务员局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十二)在职人员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同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时,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十三)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7年8月10日9:00~8月16日18:00,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9:00~8月16日24:00。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17年8月10日9:00~2017年8月16日24:00,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8月17日12: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四)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2017年8月10日9:00~8月17日18:00通过网银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五)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且已缴纳报名费的报考者,请于8月25日后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