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泰安新泰市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92人公告(2)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7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府前大街1559号)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5人及以下)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5人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6人及以上)2倍的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2017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岗位不要求学位证书除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特殊要求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岗位代码为“1”开头)、卫生(岗位代码为“2”开头)两类,各类均考两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等。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写作/医药卫生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8月26日
上午9∶00-10∶30 公共基础知识
10∶30-11∶30 综合写作/医药卫生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在5人及以下的为1︰3;6人及以上的为1︰2。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医院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