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泰安新泰市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92人公告(3)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公立医院原编制内人员继续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只出不进”,“自2016年起,不再安排公立医院用编进人计划,由公立医院在人员控制总量内自主制定、执行新进人员计划,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规定,为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服务协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7210120 0538—7218656
附件1:2017年新泰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2017年新泰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须知.doc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xintai.gov.cn/zwgk/contents/476/61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