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泰安新泰市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9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和《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泰办发〔2016〕1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新泰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山东泰安新泰市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92人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细情况见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 9:00-8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8月14日11:00-8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tai.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修改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修改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8月14日11:00—8月17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尽快确定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8月14日11:00—8月1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可打印《2017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8月23日14:00—8月26日9:0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也可在此期间打印《2017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