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沁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31人)
根据工作需要,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1名。简章如下:
沁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1名,其中:高学历人才类6名;综合类117名;医疗卫生类78名;教育类30名。(详见附件1《沁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符合各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年龄和任职资格等要求。具体以《岗位表》所列条件为准;
3、年龄计算的基准时间为2017年8月1日;
4、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以内的人员;
4、沁阳市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在沁阳市服务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6、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办法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按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参照《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类别》进行认定,高学历人才类专业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进行认定。报考教育类岗位的,毕业证上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须与岗位专业一致。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8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
2、报名地点: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
3、报考者须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于通过资格初审后缴纳考务费60元: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沁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通过沁阳市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
(4)报考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的,须是截止2016年12月在岗、连续任职3年、连续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在编人员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原沁阳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拟参加定向招聘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岗位名额最低比例为3:1(定向招聘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岗位名额比例为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递减拟聘岗位名额,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因递减不再招聘的岗位,通知报考者8月29日到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到或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考务费。
5、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沁阳籍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复印件)、参加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沁阳籍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复印件)、沁阳籍或下派到沁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复印件)、参加“沁阳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计划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沁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连续任职3年、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在编人员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原沁阳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沁阳市行政区域内接收安置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退伍证原件复印件),报考非定向类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于8月29日到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提交有关材料,填写《沁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请通过沁阳市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将在沁阳市政府网站公示。
6、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7年9月7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核对笔试准考证信息。如信息有误,由工作人员进行校正。笔试准考证保留至招聘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