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桦南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7人公告(2)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总成绩包括笔试卷面分加政策性加分。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值为100分。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考试科目内容详见附表1)。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考生请在2017年9月11日8:30-9月12日17:00前将相关证明送交到桦南县人社局407室,过期未交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政策性加分。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笔试结束后,将第一时间公布笔试总成绩。
2、面试资格确认:
(1)资格确认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比例后仍然无法正常进行面试的岗位,取消此岗位招聘或缩减招聘人数。现场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面试名单公布后,将不再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因素影响面试工作的进行。
(2)面试资格确认。考生持本人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打印)、本人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年限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就业报到证或派遣证(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所在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由桦南县人社局组织面试资格现场确认。
3、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测评应考人员综合素质,成绩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核: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如果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如果笔试成绩并列,则专业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如果专业科目成绩并列,则由人社局组织命题,重新进行笔试,至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
如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体检、考核过程中有弃权的考生,此岗位依次递补。对递补的考生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入选,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按笔试专业知识部分成绩高的考生入选。
体检方式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组织考核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核对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程序办理编制、人事、经费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桦南县(含试用期)。
六、其他有关事宜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咨询电话:0454-6221531
举报电话:0454-6222668
接受咨询及举报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jms12333.gov.cn/Show.asp?ID=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