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公安机关招法医等特殊职位公务员81人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2017年面向社会招录法医等特殊专业人才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为了确保考试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考试录用法医等
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一、招考人数和范围
本次考录,计划面向全国各省、区、市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共计81人,其中法医专业人才79人(男性岗位51人,男女不限岗位28人),密码专业人才2人(男女不限);该81人按照职位分配,自治区公安厅计划招录5人(3名法医专业人才,2名密码专业人才),盟市公安局计划招录11人(法医专业人才),旗县级公安局计划招录65人(法医专业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公安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 30周岁以下(1999年9月5日之前,1986年9月5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2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9月5日之后);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法医岗位要求考生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医学专业;报考密码岗位要求考生为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毕业,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公务员资格证B级以上;
5.具有招考职位所需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所就读学历层次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含国考、其它省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不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在本次考录办理录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17年9月5日9:00时至9月8日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