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同江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4人公告(2)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人选按笔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特殊情况经佳木斯人社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与总成绩同步在同江市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考试总成绩=(笔试+加分)*60%+(面试*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人员数量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与体检人员。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保留二位小数),笔试成绩高者胜出,若总成绩再次出现相同,重新进行笔试。如果考核与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充人员进行考核及体检。
笔试、面试全过程由有关部门全程监督。
4、考核
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及是否违法违纪或参加非法组织等事项,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6、公示
对于考核、体检均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佳木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人社局出具《同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
五、聘用及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落编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人员工资由市财政拨付。聘期内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标准缴纳相关保险,聘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十年内不得调离同江(含试用期)。
六、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同江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9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jms12333.gov.cn/Show.asp?ID=10058